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25日
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全面加强本市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也是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和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基本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本市城乡社区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需求更加迫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功能作用,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必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工作队伍,改善服务设施,不断拓展社区民主自治的内容和渠道。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首都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