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放开房地产开发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开发、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5号),现将我局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的事项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的收费项目(1项)
城市旧区改建费
二、经营性收费项目
1、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1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降低后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2、放开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的收费项目(5项)
(1)工程勘察设计费;
(2)建设工程监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