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1年第1号)
根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等123个企业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第一批),有效期以核准证书为准。
现予公告。
附件: 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1、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2、沈阳华利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
4、沈阳华晨东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
6、沈阳农垦建设集团公司
7、沈阳金杯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8、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沈阳自来水总公司八水厂
10、沈阳翰皇日用品有限公司
11、沈阳鸿本机械有限公司
12、沈阳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3、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4、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