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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组织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水质进行检测。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经营单位和违法产品。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30日)
  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卫生监督档案,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隐患,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守法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要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主动联合城管、工商、公安、物业、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特别要对各类学校、居民小区使用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二)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要对本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准确统计本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名单,详细记录本辖区已获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数量和名单,督促未获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企业尽快申请办证,杜绝未获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在我省使用。
  (三)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日常监管。要加强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落实卫生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做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根据水质处理器的类型,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或《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
  各设区市在11月15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总结及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省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处。已获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目录及基本信息资料可以从公共电子邮箱mohjdjhjc@126.com(密码:jianduju)下载,供参考使用。
  联系人:亢秀敏,联系电话:0311-87041711,传真:0311-87835446,电子邮箱: changsuochu@sina.com。

  附表:
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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