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发至市(州)局,所辖县(市、区)局请市(州)局代为通知并按分配的参会数量组织参训。
(二)第一期、第二期会议回执请市(州)局汇总后,于2011年7月19日前报至省局。第三期、第四期会议回执请市(州)局汇总后,于2011年7月25日前报至省局。请使用电子邮件报送。
(三)请各市(州)局组织县(市、区)局参训人员尽可能集中统一到会。
(四)联系方式
省局:李建强 何宗谕 028-86782865(带传真)
E-mail:lijianqiang@scfda.gov.cn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培训会(第 期)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