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和召开艺术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川教厅办函〔2011〕29号)
省内普通高校:
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开展以来,全省高校高度重视,围绕“青春·使命”主题,广泛发动学生参加校园艺术活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青春风采、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和出色的艺术才华。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现场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表演类节目已通知到有关学校)。现就艺术表演现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表演现场展演
1、各参加展演学校的领队请于8月26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术交流中心报到,26日20:00在艺术交流中心召开领队会。
2、成都市以外的参演学校请于走台前一天报到,成都市内高校请于走台当天报到。舞蹈类节目在实验剧场走台和演出,戏剧小品类及器乐类在大型演播厅走台和演出,声乐类在艺术交流中心走台和演出,走台和展演时间安排见附件1。
3、艺术节颁奖晚会将于8月30日19:30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体馆举行。参加颁奖晚会演出的学校请于8月29日上午8:00开始按照节目顺序对光、走台(每个节目20分钟)。29日20:00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体馆彩排。需要颁奖晚会观摩票的学校(含未参加现场展演的学校)请于8月20日前与体卫艺处刘海峰联系,联系电话:028-86110854、 13778589089。
二、艺术作品展
艺术作品于8月26日上午10:00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美术馆开幕展出,8月30日结束展览。展演期间请参加艺术表演类展演的学校安排学生观看艺术作品展。
三、艺术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科研论文报告会定于8月26日下午2点30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体馆学术报告厅举行。经专家评审推荐选定了10名论文作者在报告会作现场学术交流(名单见附件2),请现场学术交流的同志于8月26日上午11:00前到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术交流中心报到。请在会前将发言的ppt材料复制到学术报告厅的电脑中,每人宣读论文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专家将对本届论文评审情况和获奖论文进行点评。交通费、住宿费回各单位报销。
四、有关要求
1、因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离主城区较远,需安排食宿的参演学校请于 7 月30 日前将人数报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周皓翔老师,联系电话:87953127、18908073611 。承办学校将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每人每天50元,食宿费回原学校报销。
2、展演期间各参演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师生安全。如在承办学校之外安排食宿,需出具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安全责任自负;参演学生需要外出的,必须由学校领队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3、节目演出有特殊要求的学校,请提前告知承办学校。若承办学校无法提供的,请参演学校自行准备。
4、展演结束后,拟选送报教育部艺术表演类节目的学校领队请于29日上午8:30在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术交流中心开会,安排节目录制有关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体卫艺处刘海峰联系,联系电话:028-86110854、 13778589089。
附件: 1、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日程安排
2、艺术科研论文报告会现场交流论文及作者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日程安排
一、小合唱甲组
节目名称
| 演出单位
| 走台时间
| 演出时间
|
阿 芝
| 乐山师范学院
| 8月28日
8:00-8:10
| 8月28日15:00
|
烛光里的妈妈
| 成都理工大学
| 8月28日
8:10-8:20
| 8月28日15:00
|
打 跳
| 电子科技大学
| 8月28日
8:20-8:30
| 8月28日15:00
|
阳光路上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8月28日
8:30-8:40
| 8月28日15:00
|
警嫂尼玛卓嘎
| 四川警察学院
| 8月28日
8:40-8:50
| 8月28日15:00
|
美丽的家乡
|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8月28日
8:50-9:00
| 8月28日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