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1〕141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上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1〕15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是台州中心城区至高速公路的快捷通道,能有效分流82省道的交通量,缓解椒江大桥的交通压力。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台州区域交通网络,促进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项目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起于台金高速东延段沿江互通,跨过马上线后,沿着规划218省道马头山至桐屿段线位(马上线西侧)向东南方向延伸,在下洋顾村东侧上跨82省道复线后跨过永宁江,之后沿着规划江口放射线线位,在江口中学东南侧跨越82省道,之后继续向南延伸,在下闸村南面与规划的内环线相交。路线全长约9.5公里。设简易互通3处,定向匝道1处,特大桥8755米/1座。
项目采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26.5米、桥梁宽度26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为公路-I 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约15.84亿元。项目资本金(总投资的35%,约5.54亿)由项目业主出资,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项目业主为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性质为政府还贷项目。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