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猎鹰野营用品有限公司在加纳投资户外用品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760号)
义乌市发改局:
报来《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浙江猎鹰野营用品有限公司在加纳投资生产经营户外用品项目的请示》(义发改〔2011〕12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猎鹰野营用品有限公司在加纳投资户外用品生产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租用加纳特马的第14区的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帐篷3万件、睡袋3万个、活动房1千个和其它户外用品1万件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160万美元,资金来源全部为浙江猎鹰野营用品公司自有人民币资金购汇出资。具体外汇出资事宜由外汇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