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查整治范围
贵阳地区校园,医院,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地等七类场所。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疏散引导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制度,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三)消防安全宣传:开设面向群众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阵地;通过标识化宣传提醒员工、顾客、师生对消防设施正确管理、使用,促进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四)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及年度维护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标识。
(五)灭火疏散能力建设: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8月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要通过文件、广播、网络、报刊、公告等形式向本行业所属单位宣传《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1年8月6日至8月31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所属单位按照《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同时,要分别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贵阳地区七类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盘点单位底数,建立基础台帐,并对照《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