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规划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潭政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蔬菜消费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湘政发〔2010〕31号)精神,现就加快城市规划区蔬菜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按照“立足大平衡、面向大市场、推进大生产、打造大品牌、促进大流通、实现大升位”的发展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障供给、助农增收为目标,通过多渠道融资、多形式经营、基地化生产、产销对接,转变蔬菜生产发展方式,创新蔬菜调控保障方式,促使我市蔬菜生产步入稳定发展、产销顺畅、质量安全、市场波动可控的良性轨道,推动全市蔬菜生产。
二、主要目标
(二)根据我市现实人口状况、未来城市发展需要和科学评估,按照1年新扩1万亩的进程,通过3年的努力,城区专业蔬菜基地总面积达到4万亩,新扩大棚1.5万个(0.3亩/个),总产量22万吨,确保城区主要蔬菜基本自给,实现均衡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加工增值的三大目标。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确定蔬菜基地建设目标。
三、发展措施
(三)科学规划,明确目标。根据《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距离城市规划区110平方公里以外的区域,按照“集中连片、规模种植”的要求,在长城、姜畲、响塘、响水、昭山、荷塘以及湘潭县河口、易俗河、梅林、杨家桥等11个乡镇44个行政村,选择土壤和水利条件好的地方,新建一批城镇蔬菜专业基地,总面积3万亩。根据选址成果,编制《湘潭市城市规划区蔬菜基地“十二五”建设规划》,按照每年新扩1万亩的目标,各城区蔬菜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基地,按开发先后和项目建设要求,编制每个基地建设的详细规划,包括排灌水沟、主干渠、机耕道等基础设施规划以及茬口安排、品种布局等种植规划。
(四)突出特色,建好基地。根据各基地的自然条件、地理区位、组织形式和种植习惯的不同,分两类进行建设。一类是以露天栽培普通菜为主、实行“一村一品”的蔬菜四季园;一类是以设施栽培、反季节菜和高档蔬菜为主的蔬菜标准园。蔬菜标准园建设严格按照“五化”要求进行:一是规模化种植。每个基地确保连片1500~2000亩以上。二是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采取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避雨栽培等物理和生物技术,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三是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摘后的商品化处理。四是品牌化销售。每个蔬菜标准园确立一个品牌。五是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将以农民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实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模式管理。将市原种场的现代蔬菜种苗基地,建设成为100亩的高标准、现代化蔬菜种苗中心,年产优质蔬菜种苗5000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