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1年8月31日前)。召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及要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详细的改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已经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也要结合这次文件的主要精神,报送进一步完善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总结验收。(2011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审核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在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各县市区完成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后,要对照文件精神,深入自查,认真总结。市改革领导小组将于今年11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这次改革,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改革不出问题。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社会各方面形成拥护改革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市里已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黄曙光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易湘东同志为副组长,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全面负责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切实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政策要求,做好机构合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管理职责、竞争上岗、人员分流等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市县,也要按照文件精神完善到位。市改革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情况与项目推荐安排、评先评优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