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株洲市改革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15号)文件精神,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1号)要求,结合我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下同)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坚持公益性定位,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做好人员竞聘上岗、分流、养老保险等工作,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通过健全体系,明确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逐步构建起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