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渝环发[2011]77号)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50/391-2011 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详见附件,可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cepb.gov.cn)查询和下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管理。餐饮船舶排放的机舱油污水、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潲水及垃圾的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阚平、封丽、唐敏、梁健、范例。
本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实施。
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监测要求、判定规则、标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管理,以及餐饮船舶新建、改造项目的生活污水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11893 水质 总磷 钼铵酸分光光度法
GB11894 水质 总氮 碱性过氧化钾紫外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