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强化需求侧管理。在迎峰度夏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地区提出的调整经济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根据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有序用电管理方案,真正把不合理用电限下来。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完善预警发布制度,提前做好错避峰预警;充分发挥峰谷、尖峰等需求侧电价的积极作用,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电;综合运用错峰、避峰措施,注重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电能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作用,平衡供应缺口,避免不必要的拉闸限电;在缺口缩小时,应及时释放用电负荷,做到快下快上,减少限电损失。同时,要加强方案执行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四, 完善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各有关方面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强化电力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的衔接,加强演练。在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落实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制,确保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措施有效。
第五, 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迎峰度夏期间,加强发电、输电、供电、供煤等关键环节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好各环节运行中出现突出矛盾。全面加强对天气、来水、存煤、供气等影响电力生产供应因素的适时监测,发、供、用电企业要充分进行沟通。做好综合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电力企业提高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利用小时,多发多供电;对借故少发电或不发电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第六, 全力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电力企业要加强发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强化对枢纽变电站和重要联络线的巡检工作,降低设备故障率和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提升电力安全生产运营的水平。
第七, 加快在建电力项目建设进度。电网企业(疆南电力)及各(县市)电力公司要加快在建电源项目和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项目要精心组织施工,全力推进项目进度,安排好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设备调试和生产准备工作,力争项目早日投产,提高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