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239号)精神,地区经贸委拟制的《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的工作意见》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的工作意见
(地区经贸委 2011年6月24日)
今年以来,随着对口援喀工作全面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投资大幅增长,大批工业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和投产,喀什电力需求迅猛增长。特别是从6月起,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我区农灌负荷和空调负荷快速增长,电网用电负荷不断增高。今年1-6月,全地区累计供电量185592.4953万千瓦时,增长24.87%。预计夏季高温期间电网最高负荷将超过70万千瓦时。目前,喀什本地总装机容量约65万千瓦,将现有发电企业生产电量上网后,还需从主网下载一定电量。由于与主网连接的220千伏苏鹿线,受检修方式、运行不稳定和单轨运行满载因素影响,日缺电约7-8万千瓦时,如网内发电机组出现故障时,疆南电网日缺电将超过10万千瓦时。为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民生重大项目建设、农业、重点工矿企业以及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各县市人民政府、供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必须认真抓紧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同心协力、互相配合,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 充分发挥现有发电能力,努力增加电力供应。发电企业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多发多供。火电企业要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支出,降低度电煤耗和财务费用,积极采购电煤,全力避免缺煤停机和非计划停运;水电企业要加强水量预测,在水量充足的前提下满负荷运行,多发电,避免弃水。电网企业(疆南电力)要科学制定和灵活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线路检修,强化统一调度,加强与发电、用电企业的沟通,组织好跨区输电,提高常态下资源合理配置和紧急状态下相互支援能力。
第二, 及时有效解决电力生产运行中的困难。煤炭产运需各方要掌握电煤供应动态,认真履行电煤合同,提高兑现率,努力增加有效供给。火电企业要制定电煤供应的预警机制,确保电煤处在安全运行时限内,出现异常,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