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强化农业机械信息化服务。拓宽农业机械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开发信息资源,以信息化推动农业机械服务业发展。健全省、州 (市)、县三级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人才培养。完善信息收集、加工、发布、传输系统,充分发挥“12316”农牧服务热线的信息平台作用,实现网络互连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地为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农业机械经营者提供生产、销售、质量、作业和政策、技术等信息服务。突出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信息服务工作,向农牧民提供作业价格、机具分布、道路交通状况等资讯,引导作业机具有序流动,确保关键季节的机械化生产顺利进行。
四、大力发展农机工业
(十二)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权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产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售后服务水平、 “三包”服务能力和时效性。规范新产品和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建立农机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和制造水平。
(十三)增强农机科研创新能力。立足青海农牧业特点,在引进先进农机具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改进和再创新。加强现有农机具的改造和消化,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技术应用,努力提高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农机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试验、试制能力;围绕科研机制创新,支持重点企业技术进步。加快关键农机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
(十四)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规范农机流通领域,建立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与生产企业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优化市场布局,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做好农机零配件供应和储备,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促成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和现有维修企业联合组成农机“三包”售后服务中心,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强化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