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目标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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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10分
| 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 2分
| 1、医院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1分),医务、药学、护理、医院感染、检验、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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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2、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未签订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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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3、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1分),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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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各级管理组织职能明确,协作机制健全
| 2分
| 1、医院成立临床药事管理组织(1分),制定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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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2、临床科室成立科室主任为组长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1分),负责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管理、指导工作(1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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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制
度
15分
|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 2分
| 1、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1分),有整治目标、整治事项及具体的时间进度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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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2、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职能科室,确定责任人(1分,未明确责任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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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3、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科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医师晋升、评先、评优重要指标,实行责任追究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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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各项规章制度
| 3分
| 1、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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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2、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1分)并实行动态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取得、限制和取消有明确规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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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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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4、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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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5、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奖惩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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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6、建立完善其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督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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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整
治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75分
| 人员培训
| 6分
| 对医务人员进行活动方案、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考核记录(培训3分,考核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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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调查
| 3分
| 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2分),并及时报送信息至卫生行政部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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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
| 4分
| 1、每月点评不少于25%的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医嘱(2分),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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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2、每月对抗生素合理应用的前10名和后10名医师进行院内公示。(未公示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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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3、对本院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干预(2分)和全院通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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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
| 6分
| 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制度(4分),对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医师予以限制抗菌药物处方权和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处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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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指标
| 4分
|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超过60%扣2分,每超过5%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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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超过20%扣2分,每超过5%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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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超过40DDD扣2分,每超过10DDD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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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4、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不超过30%(超过30%扣2分,每超过5%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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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用药
| 4分
| 1、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有指征(发现1例无指征用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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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2、手术预防用药于术前30-120分钟开始,24小时结束(发现1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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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3、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不超过30%(超过30%扣2分,每超过5%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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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用
管
理
| 1分
| 1、是否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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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2、 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三级医院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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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3、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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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4、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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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5、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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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6、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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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7、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超过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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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8、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未备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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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9、未列入本原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无相关规定不得分,),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发现1例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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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检测
| 3分
| 1、定期分析本院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1分)和细菌耐药情况(1分),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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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2、对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未实施干预扣2分,干预不得力酌情扣分0.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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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3、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少于30%(比例小于30%扣1分,每下降1%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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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4、定期对病原体分布、种类、药敏及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全院通报(无分析汇总不得分,未全院通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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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5、根据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无预警不得分,无措施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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