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与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通过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与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市,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惠州建成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和广东省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工作试点市。到2015年,累计认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5家、市级创新型企业50家;由惠州发起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累计达5家;攻克50项产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累计组建省级创新平台50个、市级创新平台120个;累计组建各类创新服务平台10个;培育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个;累计推动5家科技型企业上市;引进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5个,领军人才10名,累计引进科技特派员500名。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1. 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和省自主创新百强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跟踪扶持已获批准的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设立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对本意见施行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按市政府的规定由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民营科技企业试点工作,对本意见施行后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市政府的规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到2015年,力争累计认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5家,市级创新型企业50家;累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0家。
  2.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惠州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省、市联动和产学研合作,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与我市企业联合建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到2015年,力争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累计组建省级创新平台50个、市级创新平台120个。对本意见实施后建立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按市政府的规定由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扶持资金。
  3.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通过政策落实、项目引导、组建创新平台等形式,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科技企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