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与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惠府〔20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粤府〔2006〕88号),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主线,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全力组织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的建设,突出抓好科技创新人才、自主创新政策和科技金融服务,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协同指导和组织实施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共科技资源的引导作用,重点营造鼓励企业创新的有利环境。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进一步向企业集聚。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意识,发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大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认真落实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与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市工作,积极探索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机制完善的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树立世界眼光和开放视野,整合优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注重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科技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县、区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作用,共同推进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与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市工作。
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