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28.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严格对部门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和监控,严肃处理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四、着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一)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
29.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围绕决策、执行、管理、督查等各个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快建立风险预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二)大力推动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30.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公开。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三)积极推进财税、投资、金融等管理体制改革。
31.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除教育收费外,其他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32.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3.强化行政问责,对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34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