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5.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四)深化对“小金库”专项治理。
6.组织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核查,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力度,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五)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依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8.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9.领导干部要全面、真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处理,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10.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按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查处。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