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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藏教高[2011]16号)


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高校201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藏教工委〔2011〕38号)精神,根据未来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特色,优化专业结构,认真做好2011年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申报工作。每校新增专业不得超过3个,严格控制增设新的目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外专业。

  二、高校申报新增专业,须填写《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2)。申请增设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须经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等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公文与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于8月1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新增专业进行评议、论证、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联 系 人:王浩

  联系电话:0891-6364529

  电子邮箱: xzjytgjc@sina.com

  附件:

  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_________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主管部门:               (盖章)                   填表时期:   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名称(全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

年限

学位

授予

门类

师范

专业

标识

所在院、系

名称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主管

部门

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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