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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不能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企业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劳动者健康的倾向,甚至存在着以牺牲劳动者健康换取经济利益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大部分企业长期以来对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工作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监控管理体系。职业病防治工作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不顾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经济高速增长和劳动者结构的变化增加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众多薄弱环节。

  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职业病防治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监管行为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对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职业病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后,应急管理能力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依法监督,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

  2.立足当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3.深入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规划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到2015年,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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