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扑火装备和运载车辆,提高专业扑火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组建区域矿山排水抢险队伍;增强电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和完善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水上景区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救助装备、救援车辆和船舶,强化协同应对运行机制。
省级专业应急队伍主要由公安消防、抗旱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道路抢险、医疗卫生等机构专业人员构成,每支队伍人员应不少于50人。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设。
|
--加强省、市两级环境应急、环境监测机动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
--分级分类组建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配备标准的基本装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及时率达到100%,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及时率达到100%。加强重大以上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对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加快推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建立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主要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等5大类专家组成。各市州应在2012年底前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
|
4.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高风险油气田勘探与开采、民航、铁路、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应急互助机制建设,发挥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5.大力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制定鼓励政策,构筑全社会参与平台,重点加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基层社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倡导、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和全民参与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
(五)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立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各司其职的应急物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开展有关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及储备机构调查,充分利用现有各种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通过整合改造,形成以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为支撑,民政、商务、工信、水利等专业部门为补充的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管理科学、调运快捷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补充更新省、市州及县市区现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类物资,重点储备受灾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不断提高新技术、新材料在应急物资储备中的比重。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对省医药储备承储企业的储运设施改造给予支持。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
优化完善现有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物资储备及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储备,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布设和增加新的储备库点时,优先利用省物资储备库,避免重复建设。加强省级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增加库容和储备量;依托防汛储备库和其他仓储设施,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森林防火检查站。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实现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生产、调拨、配送等的信息化管理;建设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点,补充公共卫生事件常用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和重大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建立省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补充突发疫情处置常用应急物资。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大力推进区域性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加强储备粮管理,保持全省地方粮食储备总规模不变,进一步调整完善库点布局,适当建立部分食用油储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工业品、电力和成品油等物资的应急供应组织协调机制。加快全省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增强防范石油供给风险的能力。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整合”的原则,“十二五”期间,我省重点在兰州、天水、张掖、平凉等市建设4个大型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场地以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现有储备库为主,不搞重复建设。其余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或重要区域建设市州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
3.加强应急装备建设
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应急处置专业器械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实现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特种器材设施配备和应急救援人员野外生存所需各种装备建设,为相关应急处置职能部门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设施,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装备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各类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应急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处置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所需的器材装备。建立全省大型专用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救援车辆统筹调用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六)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紧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
依托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省公安交警总队,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健全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保障统筹协调机制,保障重点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通达能力。依托大型运输企业,建立交通紧急运输能力保障机制,承担较长距离、大规模救灾物资和人员的紧急运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