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7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我省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对各种风险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本规划是全省“十二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未来五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发〔2010〕15号)、《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7〕14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规划主要针对以上四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应急体制机制、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物资保障、应急队伍、恢复重建及宣教培训等应急管理的主要因素,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建设基础与面临的挑战
(一)“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救援队伍体系、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成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战胜了“5?12”汶川特大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全省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正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围绕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省政府成立了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在省政府总值班室的基础上组建了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14个市州政府相继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全部设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59个县市区政府设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8.6%。35个省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全部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相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负责单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省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等应急管理专门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工作。各市州及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也分别成立了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2009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办法》(省委办发〔2009〕3号),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进行了规范;2010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甘政办发〔2010〕21号); 2010年10月,省政府、省军区印发了《甘肃省处置突发事件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暂行办法》(甘政发〔2010〕59号),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和军队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以及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省政府应急办先后制定《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应急值守制度》、《突发事件手机短信报送制度》等1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全部建立并实行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46万余件,基本覆盖了我省常见的各类突发事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市州共制定预案1999个,其中总体预案14个,专项预案479个,部门预案1027个,其他预案479个;县市区共制定预案5317个,其中总体预案86个,专项预案2275个,部门预案2105个,其他预案851个;1234个乡镇(街道)共制定预案3537个;7928个行政村(社区)共制定预案11228个。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共制定预案4939个;各类学校共制定预案27592个。
--应急演练不断加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地质灾害应急、水上搜救、应急通信保障、消防救援等方面的演习演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各市州及县市区共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5794次,有效地提高了各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