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11〕9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编〔2011〕2号),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同时废止“福建省测绘局”印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