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消防支队《喀什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喀什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喀什地区行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公安部“五大”活动的具体要求,推动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和《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从2011年至2012年,对全地区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培训,使之成为懂消防法律法规、懂农村消防建设、懂农村消防管理、懂农村火灾扑救的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行署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县、市工作。
组 长:刘夏宁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段建华 地区安监局局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地里木拉提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赵 强 地区财政局局长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 地区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