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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四大行动集中抓好百日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继续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0〕51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渝农发〔2011〕182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1〕202号)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全力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举全力打好年度安全生产“四大攻坚仗”,切实推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重点是前期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和市农委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四大行动”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年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等,并结合高温汛期特点,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

  1. 农机安全整治。加大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尤其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确保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水稻机收作业安全。要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1〕82号)要求,扎实推进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阶段的工作。

  2. 渔业船舶安全整治。要针对汛期风大浪高、水流湍急特点,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为重点。积极推进“三合一”证书证照换发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

  3. 消防安全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拉网式开展电器、电路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推动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提升“四个能力”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4.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切实加强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高层建筑、公共场所、施工工地电梯安全整治,切实加强电梯维修和保养。

  (三)组织形式。“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由市农委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督查整改,委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改(市农委办公大楼由市农委干部学校统一牵头负责)。专项活动采取乡镇(单位)普查、区县督查、市农委督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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