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2011年7月15日 市委[2011]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浙委[2011]23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市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实现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推进企业发展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具有决定性作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更好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凝聚力,是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2、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既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稳定,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石。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完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有利于打牢基层基础,以企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应对劳动关系新形势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各项建设,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并涌现出一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企业。我市传化集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结构和利益关系的深入调整,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我市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势,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全面落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有利于巩固扩大已有成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上新台阶。
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主旨,全面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履职、工会推动、企业参与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深入发展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发展更加持续健康、职工权益保障更加全面完善,促进我市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5、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