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1〕1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确定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陕教函〔2011〕319号)收悉。根据我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实行上下架子床住宿方式(内设中央空调,引入信息网络专线,每人均配有独立的物品柜、书桌、椅子等,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公寓,按最高不超过85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请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