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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2011〕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省直管县农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1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广 东 省 农 业厅
广 东省 财 政 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2011年广东省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名称

  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本专项资金由原良种引进培育专项资金、水稻育种奖励专项资金和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整合而成。

  (二)专项资金来源和依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若干问题的决定》(粤发〔1995〕7号)、《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加快我省优良动植物品种更新换代和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步伐,加强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以建立科学、可持续的农业良种培育、引进、试验、审定、推广工作机制,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设定本专项。

  (三)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1.农业科技推广:主要用于动植物优良品种主推技术、农业科技设施先进技术、农业信息先进技术和农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体现良种良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进我省农业科技进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科普宣传和主要农产品市场监测。单个项目省级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

  2.良种引进培育:主要用于动植物优良品种、种质资源的引进、选育、改良、示范、表证和开发利用及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加强动植物品种资源保护。单个项目申报省级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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