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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把项目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对上报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报送虚假材料、夸大材料数据、篡改原始凭证等手段参加申报评选。如有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和有关扶持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评审程序

  2011年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的示范评选工作分为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申报书,进行归类整理,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开展申报书的初审及申报项目的初步考察,9月1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核实申报书的真实性,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第三阶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制定评选标准及完成评审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第四阶段重点项目实地考察,并认定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11月30日前完成。今年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项目申报的最后一年,希望各地市把握机会,认真组织当地有实力的企业积极申报。2012年现代信息服务业资金两化融合专项,将重点扶持经2011年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项目。

  附件:1.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申报书(工业企业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示范、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类别)

     2.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申报书(清洁生产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示范类别)(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业企业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示范、
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类别)

  申 报 类 别:工业企业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示范□
  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推 荐 部 门:
  申 报 日 期: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范围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2011年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示范评选。
  一是实施工业企业生产数字化改造示范。示范项目从我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中选择,结合我省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十二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来选定项目,合力推进。针对石化、建材、食品及纺织等重点行业,推进集成化的生产执行系统(I-MES)的普及应用,提高生产精度、资源利用率,优化生产过程、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改变大规模的资源投入和粗放式的经营。重点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和行业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提高传统工业产品附加值。2011年将认定33家传统工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其中重点选取5家优秀企业,打造标杆效应,提取生产流程、设计能力、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二是实施装备制造数字化示范工程。装备制造业是两化融合的主战场和主力军,重点扶持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示范工程,在我省具有优势的数控机床、智能仪表、自控设备、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设备、交通机械、电力设施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同时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的信息化、智能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广东省装备制造业两化融合项目评估工作,通过各地市汇总上报和省属企业直接上报的方式,接收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进行评估确立实施项目。重点支持从数控机床、智能仪表、自控设备、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设备、交通机械、电力设施等优势领域率先突破的示范项目。2011年,认定52家装备制造数字化示范企业,重点选取5家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打造标杆效应,总结机电一体化、生产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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