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08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副组长:
付 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庄久明 市综治办主任
张景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再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史胜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宁 市监察局副局长
顾灵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毕雅芳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风华 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樊丹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方 斌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池 海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副局级)
荀广才 本溪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邹 峰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梁胜铭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姜丽平 本溪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 刚 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
于 丹 团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