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严格明确申报者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一律按破格条件申报。任职年限严格按聘用时间计算。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各呈报单位呈报的破格申报材料数量占总呈报材料数量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7.严格执行《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外语成绩使用,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309号)等规定执行。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相应《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要同时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8.严格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符合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成绩要求的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需填写审核表,由各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主管机构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人事处审核盖章,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等其他审核表3年内有效。
10.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