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兴广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1〕125号)
山东省地方铁路局:
你局《关于兴广铁路执行山东省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请示》(鲁铁发〔201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博)兴广(饶)铁路建成投入运营后,货物运输价格统一执行《关于调整山东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鲁价格发〔2008〕182号)规定的标准,即:普通货物(国铁1-3号<含3号>)运费基价每吨公里0.19元;特殊货物(国铁运价号4-6号)运费基价为每吨公里0.25元;化肥运输价格按0.135元/吨公里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