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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商贸领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完善商品产销和调运机制,指导商贸企业搞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货源采购和供应。要充分利用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加强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应急货源情况,健全完善应急供应工作机制。灾情一旦发生,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市场的基本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商贸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加强与气象、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落实汛期安全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作出科学处置。
  请各市于8月25日前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附表(电子版)一并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电话:89013821(传真)
  邮箱:sdmyxf@126.com

  附表: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表:
  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组成检查组(个)

出动检查人次(次)

检查企业(家)

发现重点隐患(处)

已整改(处)

未整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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