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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11〕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闽政办〔2008〕5号),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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