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税收收入88亿元,增长40%。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20%,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66亿元,增长25%,保费收入增长20%。分管领导:市长王桂芬。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社保局。
(十三)教育、卫生从业人员增长10%,人员劳动报酬增长25%。分管领导:副市长刘诗。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税增长40%。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地税局。
(十五)出口总额6亿美元,增长15%,上台阶6.1亿美元,增长16.5%;直接利用外资5.1亿美元,增长15%,上台阶10亿美元,增长126%;域外引资省外项目到位额上台阶230亿元,增长40%。分管领导:市长王桂芬。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0元,增长14%,上台阶18050元,增长18%。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农民人均纯收入8210元,增长14%,上台阶8500元,增长18%。分管领导:副市长杨学海。责任部门:市农委。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四个项目建设检查小组,于8月上旬完成对各县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已经立项的要在9月底前全面开工,已开工没有进入统计数据库的要抓紧补办各种要件,尽快纳入统计口径,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
(二)狠抓指标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目标任务负总责并亲自抓落实,要将指标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要抓好企业升级工作。上半年工业已经有32户企业实现了升级,下半年要必保18户工业企业升级,确保完成全年50户企业升级的目标。
(四)要加快资金运转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的运转,做到快收快支,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各类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资金投放量。
(五)要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统计基础,建立健全统计体系,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都要有统计人员;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能力,做好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