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但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调控的效果必将逐步显现,全市经济发展将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为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指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保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两个高于”的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地区生产总值1110亿元,增长16%,上台阶1150亿元,增长20%。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农业增加值90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36.5亿元,林业增加值13.1亿元,牧业增加值24.3亿元,渔业增加值14.1亿元,农业服务业增加值2亿元。分管领导:副市长杨学海。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
(三)规上工业产值2245亿元,增长40%。其中大中型企业工业产值1200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5%。分管领导:副市长杜晓航。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公路运输周转量增长40%。分管领导:副市长杨学海。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五)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0%。分管领导:副市长杜晓航。责任部门:市邮政局。
(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768.3亿元,增长30%,上台阶887亿元,增长50%。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七)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增长37%。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建委。
(八)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87亿元,增长16%,上台阶394亿元,增长18%,其中,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增长30%。分管领导:副市长赵乐韬。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九)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45%,商品房销售额112亿元,增长45%,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增长30%,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45%。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房产局。
(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4亿元,增长27.4%,上台阶112亿元,增长37.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38%。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奚克路。责任部门: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