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程序
(一)查阅2006年
《选拔简章》,确定是否有申请资格;
(二)查阅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
(三)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http://apply.csc.edu.cn
(四)如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则请参阅有关项目指南并按项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项目是通过我厅申报,则转到步骤5;
(五)查阅《关于准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上报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格》由各单位负责填写,盖章后上报,不得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所有上报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我厅外事处(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六)由派出单位统一向我厅提交申请人材料。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检查填报完整、材料齐全后,我厅方予以受理。
五、其他
由于国家公派申报项目多,时间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宣传和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外事处负责,教务(师资)、科研、人事部门协同配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学位点建设等需要,通过校园网、专题网页、张贴通知、召开介绍会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不得限制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申报。
从2005年1月5日起至3月1日止,为我区教育系统申报的时间,过期将一概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古丽娜 吴晓永
联系电话:0991-2884478;2850014
附件:《2005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6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