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为学科综合考试时间;下午14:30至17:00为外国语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一)考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报名、考务和证书发放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2004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凡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到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17日;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3月18日-20日喀什师范学院;3月21日石河子大学;3月22日-24日伊犁师范学院;3月25日-31日乌鲁木齐地区考生集中在新疆教育学院报名(具体安排为:3月25日-26日新疆大学考生;3月27日新疆财经学院考生;3月28日新疆医科大学考生;3月29日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考生; 3月30日其他院校考生;3月31日报名收尾),请各院校组织好本校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摄像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费:每学科100元,报名时交付。
2004年乌鲁木齐地区现场报名采取集中一个报名地点的方式,请各高校选派1-2名人员协助自治区学位办工作。
(三)各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网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2003]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申请国家授予硕士学位的考生获得学士学位必须满三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04年3月),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指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方可报名考试,否则属于资格不符,将不予下发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承担。取得学士学位不满三年及无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参加同等学力考试一律按无学士学位人员报名方法填写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