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7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意见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努力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就在全省范围组织实施“推介金融市场产品,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增大社会融资规模”工程(以下简称“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省“十二五”规划不仅为全省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稳健的形势下,组织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不仅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工具运用,保持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解决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金供需矛盾,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而且有利于推进西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全省金融业自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省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二、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与监管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推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既要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功能,同时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引导作用,用足用活现有的政策资源,积极通过政策扶持激励、金融产品推介、市场主体培育和风险监测分析等途径,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二是坚持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工具,解决好各类企业融资问题,又要重点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以及其他融资工具,着力解决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