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豫政〔2011〕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健身科学化、服务便民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2.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在基层,实现城乡、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3.坚持便民利民,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4.坚持完善政策,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形成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健身活动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3%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19%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