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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说明:1、该表一式5份,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依据。2、比例①:占岗位总量的比例;比例②:占管理岗位的比例;比例③:占专技岗位的比例;比例④: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内部等级之间的比例;比例⑤: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3、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包括,参加2006年工改人员,2006年工改后按规定程序进入人员和本次岗位设置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的单位自行招聘人员。4、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报上级政府人社部门核准。

  附表5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规格

 

经费

来源

 

编制数

 

核准岗位总数

 

正式在册

工作人员

 

实聘

人数

空余岗位数

 

管理岗位

等级

合计

其他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专业 技术 岗位

层级

合计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其他

核准职数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工勤 技能 岗位

层级

合计

技  术  工

普通工

其他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未上岗情况

主管

部门

意见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政府

人社

部门

意见

 

分类

缓签聘用合同人员

停薪留职

人员

未聘

人员

人数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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