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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


  (三)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全加工、全利用”和注重精深加工的发展思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由传统粮油产品向生态、绿色、有机、营养粮油产品方向转变,加强对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技术升级,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方面加快研发、推广、应用步伐,建设科技型企业,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四)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外资和省外资本、民间资本投资我省粮油加工业,引进长三角及沿海地区加工项目和产业资本,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提升我省粮食产业规模和实力。完善项目准入机制,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提高招商项目档次和质量。

  (五)加强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精心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荐一批、招商一批、建设一批粮油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支持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精深加工项目,以及起点高、规模大、功能配套、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重点扶持日处理能力300吨以上的稻谷加工项目,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小麦加工项目,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油料加工项目。加快推进列入全省“861”项目投资计划的粮食产业项目建设。

  (六)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竞争能力。引导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方式,推进品牌整合。强化品牌质量支撑,提升企业质检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品牌对消费的引导作用,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扩大“皖字号”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展宣传推介品牌,不断提高安徽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建设,引导骨干粮油加工企业继续建设城市连锁店、农村服务社、农家店、超市、配送中心等营销网络,大力推行现代营销模式,形成覆盖城乡、产销衔接、设施完善、管理先进、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产销服务体系。

  三、强化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随财力增长继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的资金投入。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产业园区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及粮食产业化发展。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按照中央确定的使用方向,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支农资金对粮食加工企业给予倾斜。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对受让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企业,各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和农机补贴项目。支持粮油品牌创建,对获得经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省政府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粮油加工企业,省政府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各市、县政府也应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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