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30个以政府投入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7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适应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需要,在县(市、区)一级建设一批集提供职业培训、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依托企业建设20个技能大师工作站(室)。依托有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5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基地或世界技能竞赛选手集训基地。
(四)加强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加快全省远程职业培训信息网络建设,加强远程职业培训多媒体课件和模拟仿真实训辅助课件开发,大力推行远程职业培训。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开展远程职业培训活动。
(五)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高校、技师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3-5个省级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学院。建立完善职业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鼓励技师、高级技师以及高级工程师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
五、着力提升职业培训质量
(一)建立职业培训供求信息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职业培训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开发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对全省职业培训机构和参训对象实行统一的实名制管理,实现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动态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内技能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满足职业生涯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评价服务。推进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基地建设。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发展,组织开发新职业标准、新教材和鉴定题库。建立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与知识水平的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允许职工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