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布置2009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布置2009年测绘统计年报工作和2009年统计工作总结的通知》(测管信〔2009〕42号)及省测绘局《关于布置2009年测绘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及时满足各级测绘主管部门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就做好2009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一)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统计工作人员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本辖区行业统计年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统计年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本辖区2009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
(二)各测绘资质单位要严格履行义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真实准确的年报数据。
二、2009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统一采用“测绘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编报。
(一)测绘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首页“政务公开”中的“测绘统计”栏目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