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徐州市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禁设区域的公告
(徐政通〔2011〕2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含贾汪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设点工作,加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维护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设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禁设区域公告如下:
一、市区三环东路(三环南路路口至响山北路路口)以西,响山北路(三环东路路口至大庆路路口)、大庆路、二环北路以南,二环西路(二环北路路口至淮海西路路口)、淮海西路(二环西路路口至三环西路路口)、三环西路(淮海西路路口至三环南路路口)以东,三环南路以北的区域为1号禁设区;
二、新城区G020京福高速公路(城东大道交叉路口至G30连霍高速公路交叉路口)以西,城东大道(G020京福高速公路交叉路口至汉源大道路口)以南,汉源大道(城东大道路口至彭祖大道路口)、彭祖大道(汉源大道路口至昆仑大道路口)以东,昆仑大道(彭祖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路口)以南,迎宾大道(昆仑大道路口至G30连霍高速公路交叉路口)、G30连霍高速公路(迎宾大道交叉路口至G020京福高速公路交叉路口)以北的区域为2号禁设区;
三、经济开发区汉源大道(徐贾公路路口至桃山路路口)以西,桃山路(汉源大道路口至三环东路路口)以南,三环东路(桃山路路口至杨山路路口)以东,杨山路、徐贾公路(杨山路路口至汉源大道路口)以北的区域为3号禁设区;
四、迎宾大道(淮塔东路路口至G30连霍高速公路交叉路口)、黄河故道(京沪铁路交叉处至汉源大道交叉处)两侧300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