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13年全运会前,我市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建成市、区两级全民健身中心,浑河健身带、南北运河健身带、蒲河健身带,在19个主要公园广场建设健身场地和安装健身器材。
--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四级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健全。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确保监测人数逐年增加。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建立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做好经常性的健身服务,努力实现“10分钟健身圈”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一)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区县(市)和开发区都要建立健全本地区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到2012年年底前,全市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全部健全,真正发挥全民健身组织机构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职能。市、区县(市)普遍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以及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100%的街道、乡镇建有体育组织,100%的社区、村屯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二)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增加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和设施数量,为群众提供必要的全民健身服务。到2012年年底,全市各类体育场(所)不断增加,人均体育场地(所)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建设1个市级全民健身中心,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结合各地区情况,建设14个区、县(市)级全民健身中心;在浑河、运河等沿河健身带,市内公园、广场及农村进一步更新或安装健身器材,增设健身场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实现健身器材全覆盖。
(三)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整体素质。全市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含各类体育骨干)不少于3000名。到2012年年底前,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2万人以上。每个社区至少有2-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企事业单位有体育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裁判员。
(四)强化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要不断增设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增加器材配置,定期组织本地区居民体质监测,保证受测人数逐年增加,定期公布居民体质健康状况。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设体质监测站(点),组织各类人群体质监测。2013年前,建有1个市级和14个区、县(市)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新增15个社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至少有3-5支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初步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全市国民体质监测人数力争达16万人次(不含学生)。并于每年2月向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市民体质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