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发(2011)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统筹企业改制上市进程中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构架
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分别为: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投促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江宁开发区和各区县政府。(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联络员。
二、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参与。联席会议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报送市政府。
三、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发展规划、阶段性目标,通报企业上市工作情况及进度;
(二)为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上市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做好服务和协调;
(三)做好全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四)开展企业培训或交流;
(五)加强与省有关部门以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等机构的沟通协调。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落实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